精品推荐巅峰人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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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分类:现代都市
  • 作者:抚琴的人
  • 更新:2024-07-29 03:53:00
  • 最新章节:第2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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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小说《巅峰人生》目前已经迎来尾声,本文是作者“抚琴的人”的精选作品之一,主人公周晴吴云峰的人设十分讨喜,主要内容讲述的是:曾经看不起我的女神,现在来我的公司应聘……有朝一日虎归山,定叫血染半边天;有朝一日龙抬头,定让黄河水倒流!...

《精品推荐巅峰人生》精彩片段


其他亲人,当然就是我二叔了。

一般情况下,我出了这种事情,肯定第一个通知二叔,他会马上帮我安排报仇事宜。二叔的脑子聪明,报复吴云峰绝对轻而易举,怎么阴过来的就怎么阴回去,绝对以牙还牙、以血还血,还让吴老邪没有话说。

但是我想起赵王爷说的,二叔这段时间很忙,常常一天都睡不了几个小时,所以我也不想让他再分心了。而且我都这么大了,总是事事都找二叔,自己也觉得惭愧啊,所以这次还是不告诉他了。

于是我又摇了摇头。

看着程依依欲言又止的样子,我便说道:“没事,你先回去吧,我能照顾得了自己。”

在我看来,程依依一直问我有没有亲人了,就是想换其他人来照顾我,毕竟我俩也没什么矫情,她没必要留在这的。但是程依依却摇头:“不,你误会了,我照顾你是应该的,毕竟你是为了我才受伤的,我要走了就太没良心了……我就是觉得你很可怜,身边竟然一个亲人都没,你这几年是怎么过来的?”

我苦笑着,说我早习惯啦!

其实我和程依依非亲非故,她能把我送来医院已经仁至义尽,确实没有必要还照顾我。而且她一女的,我一男的,很多事情也不方便。但无论我怎么说,程依依就是不走,执意要留下来照顾我。

这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,我连站都站不起来,也不可能去推她走,只好同意她留下来。

当然也就一晚,医生说到了明天,我就能回家养伤了,换药的时候再来就行。

大概十二点半的样子,程依依的手机来了一条短信,是周晴发过来的,问她到家没有。显然,周晴还不知道我的事情,只是照例问候程依依一声。程依依当时就要回过去电话和周晴把事情说说,但是我制止了她,不让她说。

“为什么?”程依依奇怪地问我。

我告诉她,因为吴云峰的事情,周晴已经烦好久了,前几天宋小鱼又来找麻烦,周晴心有余悸了一个礼拜,干什么都不在状态。昨天因为程依依的到来,周晴才稍微好一点了,脸上有了久违的笑容,如果再把这事和她说了,估计又会把她吓得不轻,所以还是不要告诉她了。

程依依听完以后“啧啧”了两声,说道:“还是你啊吴云峰,考虑事情滴水不漏!长大了就是不一样,显得成熟多了,周晴有你照顾,我也就放心啦。”

我“嘁”了一声,说你昨天不是说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,这么快就变口风了?

程依依不好意思地说:“哎呀,那个时候不是不了解你嘛,担心周晴被你骗了!现在我了解啦,你这人是真好,能配得上周晴!”

虽然知道程依依是奉承我,目的还是为了她爸那事,但我听了这话还是蛮开心的,毕竟我喜欢周晴也不是一天两天了,如果我俩真能在一起了,真是做梦都要笑醒。

托程依依的吉言,希望那天能够真的到来!

总之,因为我的制止,程依依并没告诉周晴今晚的事,而是随便和她聊了两句,就互道晚安了。

程依依说留下来照顾我,但她睡得比我还快,病房里没有空余的床,她就趴在我的床边睡觉。昔日的三朵金花之一,目空一切的女神程依依,追她的人也是不计其数,现在却在我的身边睡觉,据我甚至不到一米,就连呼吸都能听到,这种感觉有点难以形容,不过我的心里只有周晴,对程依依并没有过任何想法。

小说《巅峰人生》试读结束,继续阅读请看下面!!!



不过我这人不爱张扬,也没开车到处显摆,每天忙完公事就回厂里待命,有次我送完客户回来,路过人事部的时候,突然看到了一个我做梦都想见到的女孩。

周晴!

几年不见,她成熟了许多,比以前更漂亮了,一袭紧身白色风衣,将她衬得窈窕有致,不过她当时脸色难看,眼睛有点红,从我身边匆匆走过。

我当时犹豫了半天,最终还是没跟她打招呼,说不定她都不记得我了。

后来去了人事部,人事部经理乔大姐告诉我,周晴是来应聘的,想在财务部上班,财务部现在满员,她就让周晴去流水线试试。结果周晴很不乐意,嘴里还嘀咕了几句,说她来这不是当工人的。

乔大姐随后说了她几句,让她别眼高手低,好高骛远,这里不是看脸的地方,因为这两人还吵了几句。

乔大姐嘴巴挺毒,但也说得没错,财务部这种重要部门,一般都是老总的亲信才能进入。我要是和二叔说一声,把周晴弄进去也没问题,不过此时我只是好奇,周晴怎么到这应聘来了?

我记得她和几个家境不错的男生关系挺好,那几个男生的家里普遍都有公司,给她安排一个工作轻而易举啊。

不过想想,这时我高中毕业有五年了,可能这么多年过去,同学之间发生了许多变化吧。

日子继续一天天过着,很快到了过年,二叔除了正常分红的几十万外,还另外给了我挺大的红包。大年初一那天,我在街上闲逛,无意中碰到了以前的高中同学李磊,他家里以前也很穷,那时候跟我算是“臭味相投”,算是我一个朋友吧。

几年不见,李磊对我还是蛮热情的,跟我聊了半天,后来说大年初五有同学聚会,让我到时候过去,我本来想拒绝的,毕竟这么多年,也和他们没有什么联系,但架不住李磊的盛情邀请,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了。回到家后,我还找出了当年那支钢笔,依然还在,我觉得,可能是时候把这支钢笔还给周晴了吧?

大年初五很快到了,聚会地点是一个中等档次的饭店,门口的车位不够,我把车停得稍微远了一点。

后来步行走到饭店门口时,看到几个老同学围着一辆车聊的火热,有个叫吴云峰的男同学,正和别人讲解这车的功能和优势,那是一辆本田雅阁,得要二十多万。在那个车辆都很稀少的年代,能开一辆雅阁出来,也确实很拉风了,其他几个同学都很羡慕,时不时地摸摸车门,还亲自上去坐坐。

在我上学那会,吴云峰家境就挺不错,人家是我们班带头大哥,走到哪里都有一群人跟着。

至于我这样的边缘人物,恐怕吴云峰都不记得我了。

果然,我走过去的时候,压根没人注意到我,他们都还围着吴云峰的车子说话。我也不会主动和他们搭话,刚进了饭店的门,就听见有个女人的声音:“吴云峰,你买了新车啊,这车叫雅阁吧,可真漂亮!”

声音陌生又熟悉,我回过头一看,正是周晴。

和几个月前比,周晴没有太多变化,还是一如既往的好看,还多了几分妩媚和动人。周晴一来,几个男生都沸腾了,纷纷夸赞周晴太漂亮了,吴云峰也得意地说是啊,这是他刚买的车,还让周晴上去坐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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