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渔先把罗静芬送去服装厂。
罗静芬去生产线看了一下,觉得自己可以干,又上手试了一下,没什么问题。
就这样,罗静芬和服装厂签了劳动合同。
第一个月没有底薪,按件计钱,一件5毛钱。罗静芬觉得自己一天200件没有问题。
第二个月开始底薪800元,其余也是按5毛一件提成。每个星期最多可以休息一天,不然就要扣200块。
签了合同,罗静芬就直接上工了。
李渔这才放心去了南泰工厂。
李大荣都还不知道罗静芬来云城了。
等下班了,李渔去找他才告诉他。李大荣整个周末都在加班,今天管生产的吴工让他不用加班了,下了班好好休息一下。
这就正好了。
两人去了服装厂,服装厂的工人也下班了,罗静芬就混在人群中一起出工厂。
李大荣一个月没见罗静芬,看到人很高兴,直接迎上去。
一家三口又一起坐车回家。
晚餐是在小区对面吃的鱼火锅。
便宜、好吃。三个人都累了,不想动手做。
吃饭的时候,大家一起商量了一下以后的住宿问题。
李渔是想罗静芬跟自己住,反正是母女俩,也不存在不方便。
罗静芬是觉得她工资是计件,每天花费两个小时在路上有点不划算。所以想住服装厂的宿舍。服装厂的宿舍一百块钱一个月,是8人间,睡得是上下铺。
李大荣觉得罗静芬的住宿条件有点不好,想要不两人在工业园区旁边租个房子一起住。
罗静芬觉得不划算。李大荣现在的宿舍是免费的,住的双人间条件也不错,还包饭。服装厂吃饭是要花钱的,三块钱一顿。宿舍也要收费。
最后罗静芬决定还是住服装厂宿舍,空了再回李渔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