弟弟得知富婆爱狗如命,特地寻来邪术,要跟富婆的狗交换身体。
我连忙阻拦,
「富婆爱狗,又不会嫁给狗,你就算想入赘,最起码得是个人。」
弟弟却不以为然,
「我可以先变成狗跟她培养感情,等她动心,再换回来表明身份不就行了?」
「这叫近水楼台先得月,我看你就是嫉妒我命好!」
见说不通,我只得偷偷破坏邪术,阻止弟弟。
没想到三个月后,富婆竟真的跟爱犬官宣,举办了婚礼。
弟弟大怒,把我打晕丢去喂流浪狗,
「要不是你背后使绊子,富婆官宣的狗肯定是我!」
可他不知,富婆小时候被疯狗咬过,根本不喜欢狗。
之所以爱狗如命,是因为那条狗里住着的,是她初恋的灵魂。
被活活咬死后,我死不瞑目。
再睁眼,竟回到弟弟绑狗那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