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风的病房是单间,除了我之外,所有人都走了。
我把房门关上,走到他身边,他睡着的样子十分安静,精致立体的五官,很吸引人,没有平时的霸气,阴狠。
房间里空调开得很低,他穿一身单薄的病号服,被子被他蹬到一边。
我干脆把被子拿过去,放到一边的椅子上。
我在地下室睡了十年,你凭什么盖被子?
“妈!
你不要走,别丢下我。”
南风突然喊了一声。
真矫情,我生下来就没有妈妈疼,也没死,何况你比我大十岁。
我坐在他床边,不怀好意的打量他。
他身高至少一米八五,病号服有点小,露出白皙的手臂,左手手腕上,有一道醒目的刀疤,我的心颤了一下。
是谁砍的?
他出门带着保镖,谁敢伤他?
好奇心驱使我,撸起他的袖子,不止一道伤疤,一连三道伤疤,够狠!
这得多疼!
南风还是和从前一样,脸色苍白,就像得了白血病的病人,我好像从来没看到,他脸色红润。
连性感的薄唇,都没有血色。
像个病娇美人!
不得不说,南风是个美男子。
门外传来拍门声。
我打开房门,门外站着一位美艳的女人,满脸傲气,像个高傲的公主。
“你是谁?”
这还用问吗?
我穿着白大褂,胸前还别着牌子,上面写着我的职业和名字。
“我是他的护工。”
“他现在怎么样了?”
女人鼻孔朝天,好像跟我说话侮辱她的身份。
“护士刚给他打完针,他需要休息。”
“好吧!
我过几天再来看他,等他醒了,你告诉他,我来过,我是他的未婚妻。”
“好的!”
女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,“真是个蠢货,竟然为了仇人的女儿自杀,那个狐狸精早就该死了。”
女人走了,我还在消化她说的话,南风为了我自杀?
他不是恨我吗?
他手腕上的刀疤,是他自己砍的?
我摸了摸他的手腕,冰凉。
我把被子抱过来,给他盖上,又摸了摸他的额头,有点烫!
他也太娇气,我不就是,把空调开到最低,一个多钟头没给他盖被子吗?
我找来体温计,给他量体温的时候,他突然攥住我的手。
“小曦!
我喜欢你,求求你不要跳楼。”
绝对发烧了,谁会让自己喜欢的人,住十年地下室,别墅里闲着的房子那么多,宁愿养蜘蛛,也不让我住。
怪不得来精神病院,他病的不轻。
我使劲掰他的手,却无法挣脱。
我这具身体,才九十多斤,身高一米六多,比我前世还胖点。
我被南风虐待,临死前,一米七的身高,才八十多斤。
我俯身,在他手腕处,刀疤那里,咬了一口,他突然睁开眼睛。
才一个月,他的伤口还没长好,咬上去一定特别痛。
我后退一步,警惕的看向他。
如果他突然发疯,我就朝门口跑。
南风只是看了我一眼,又闭上眼睛。
我拍了拍胸口,扫了一眼体温计,三十九度五,一点也不高。
时间是晚上十一点,精神病院里很安静,我不给他吃退烧药,会怎样?
就说我睡着了,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,半夜里睡着了很正常,绝对不是故意的,我又不认识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