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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风的病房是单间,除了我之外,所有人都走了。

我把房门关上,走到他身边,他睡着的样子十分安静,精致立体的五官,很吸引人,没有平时的霸气,阴狠。

房间里空调开得很低,他穿一身单薄的病号服,被子被他蹬到一边。

我干脆把被子拿过去,放到一边的椅子上。

我在地下室睡了十年,你凭什么盖被子?

“妈!

你不要走,别丢下我。”

南风突然喊了一声。

真矫情,我生下来就没有妈妈疼,也没死,何况你比我大十岁。

我坐在他床边,不怀好意的打量他。

他身高至少一米八五,病号服有点小,露出白皙的手臂,左手手腕上,有一道醒目的刀疤,我的心颤了一下。

是谁砍的?

他出门带着保镖,谁敢伤他?

好奇心驱使我,撸起他的袖子,不止一道伤疤,一连三道伤疤,够狠!

这得多疼!

南风还是和从前一样,脸色苍白,就像得了白血病的病人,我好像从来没看到,他脸色红润。

连性感的薄唇,都没有血色。

像个病娇美人!

不得不说,南风是个美男子。

门外传来拍门声。

我打开房门,门外站着一位美艳的女人,满脸傲气,像个高傲的公主。

“你是谁?”

这还用问吗?

我穿着白大褂,胸前还别着牌子,上面写着我的职业和名字。

“我是他的护工。”

“他现在怎么样了?”

女人鼻孔朝天,好像跟我说话侮辱她的身份。

“护士刚给他打完针,他需要休息。”

“好吧!

我过几天再来看他,等他醒了,你告诉他,我来过,我是他的未婚妻。”

“好的!”

女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,“真是个蠢货,竟然为了仇人的女儿自杀,那个狐狸精早就该死了。”

女人走了,我还在消化她说的话,南风为了我自杀?

他不是恨我吗?

他手腕上的刀疤,是他自己砍的?

我摸了摸他的手腕,冰凉。

我把被子抱过来,给他盖上,又摸了摸他的额头,有点烫!

他也太娇气,我不就是,把空调开到最低,一个多钟头没给他盖被子吗?

我找来体温计,给他量体温的时候,他突然攥住我的手。

“小曦!

我喜欢你,求求你不要跳楼。”

绝对发烧了,谁会让自己喜欢的人,住十年地下室,别墅里闲着的房子那么多,宁愿养蜘蛛,也不让我住。

怪不得来精神病院,他病的不轻。

我使劲掰他的手,却无法挣脱。

我这具身体,才九十多斤,身高一米六多,比我前世还胖点。

我被南风虐待,临死前,一米七的身高,才八十多斤。

我俯身,在他手腕处,刀疤那里,咬了一口,他突然睁开眼睛。

才一个月,他的伤口还没长好,咬上去一定特别痛。

我后退一步,警惕的看向他。

如果他突然发疯,我就朝门口跑。

南风只是看了我一眼,又闭上眼睛。

我拍了拍胸口,扫了一眼体温计,三十九度五,一点也不高。

时间是晚上十一点,精神病院里很安静,我不给他吃退烧药,会怎样?

就说我睡着了,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,半夜里睡着了很正常,绝对不是故意的,我又不认识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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