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女儿丢了三年之后,年过三十的江家夫妇去孤儿院领养了五岁的我。
并在五年后成功拥有了自己的小儿子,江浩然。
毕竟父母和善,弟弟也算乖巧。
就算有点偏心,可繁忙得他们也抽不出太多时间。
但没想到,十三年后。
江家真正的千金却以柳招娣这样的名字突然闯进我们的生活。
我们的存在何其相似,但我们的命运,却天差地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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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姑娘一身布衣,脚上穿的也是布鞋,大拇指的地方甚至隐隐泛白。
她有些窘迫地站在警察后面,听他们交代几句话之后便扬长而去。
保姆阿姨好奇地打量着她,浩然隐隐露出嫌弃之色,最后还是忍不住说。
“这就是书里说到的乡巴佬。”
一句话便让小姑娘更窘迫了,她手指捏捏衣角,整个人不知所措。
我反手一巴掌打在弟弟的后脑勺上,然后向她伸出了手。
“招娣,欢迎回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