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乖顺地窝在林烽怀里。
我有些出神。
明明他曾经抱着我,手把手教我怎么开枪,怎么拆弹。
他说他最喜欢我在战场上杀伐果决的样子。
原来一个人,真的可以有两副面孔。
我甩了甩头,强迫自己专注到任务上来。
这次的任务,是端掉南亚深山里的一伙亡命之徒。
一行人在夜色里急行军。
眼看就要到达目的地,却听到程安安娇滴滴地说:“阿烽,我刚才看到一只兔子,我们收养它好不好?”
眼看林烽竟然开始犹豫,所有人都急了。
带着一个拖油瓶程安安已经够麻烦了,竟然还要带一只兔子?
但没人敢开口,因为这一路上,林烽没少为了程安安责骂队员。
思索半天,我还是开口劝阻了:“等我们完成任务,再回来救这只兔子,好吗……”
程安安瘪瘪嘴,就快哭出来了。
林烽发了火:“一只兔子而已,这么多训练有素的雇佣兵还看不住一只兔子吗?去,抓回来。”
他回头看了我一眼:“知道你和安安的差别了吗?她尊重每一条生命,而你,只是一只冷血动物。”
她尊重兔子的生命,就要让我们所有人的生命陷入危险之中吗!
我刚想开口反驳,却听到程安安发出一声大叫:
“啊!我的手被兔子咬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