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逸川说得对,谢天谢地,还好来得及。
沈逸川是我没有血缘关系的小叔叔,三岁那年,不能生育的爸爸妈妈从孤儿院领养了我。
那一年,三岁的我成为了沈家的女儿,十一岁的沈逸川成为了我的小叔叔。
忘了从多大年纪开始,我意识到我对沈逸川的感情不一样,我不想只做他的侄女,我想成为他的爱人。
十六岁那年,爸妈要出国开拓海外市场,为了离沈逸川更近一些,我毅然决定留在国外。
爷爷奶奶年纪大了,沈逸川便将我接回了家,从那天开始,我就和沈逸川住在了一个屋檐下。
不得不说,沈逸川对我极好,在外他是沈氏集团雷厉风行的沈总,但在家,他却将所有温柔都给了我。
只是他与我的心思不同,我对他是男女之爱,可他对我,只是长辈对晚辈的关心与宠爱。
直到他被下药,我心甘情愿解开了衣扣,一夜春风后,他终于知道,他的小侄女,一直把他当成男人。
从那天开始,沈逸川不再回家,把我一个人丢在空荡荡的宅子里。
直到一个月以后,我查出怀孕,我想打掉孩子,沈逸川却愿意对我负责跟我结婚。
我喜不自胜,放弃了留学深造的名额,留在了他身边,做他的妻子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