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
继续看书

在接下来的日子里,她知道了睡觉要换睡衣,冬天有贴身的秋衣秋裤。并不是每个人都会长冻疮。

十八岁,父母准备把她带回老家,因为隔壁村一个大她十二岁的男人,愿意出六万彩礼。

她没回去,换了城市,换了工厂,继续在流水线上挣扎。不过她觉得跟小时候比起来,很幸福很满足。

三十五岁,终于在一个五线小城市买下一个六十平米,完全属于自己的小窝。

拿到房产证那天,她一个人在空荡荡的毛坯房里坐了很久,又哭又笑。

新房装好还没住满一个月,她以为,美好的生活就此展开。没想到就熬夜看个小说就给穿到这里来了。穿来就穿来,但是你好歹给个金手指啊!试了几天,啥都没有。

沈晚躺在上铺,睁着眼,盯着天花板。

不对,她可以不用下乡,年代文小说里面不是说了,结婚了就可以避免下乡。

对!就是,结婚!

她摸索取下挂在墙上的挎包,从包里掏出一把钱。借着透进来的月光,沈晚数了三遍,十一块三毛二分钱。这是原身这将近18年攒的全部家当。

沈晚数出十块钱,其他的放回包里。

十块钱,在这年头,够请媒人认真跑几趟腿了。她得自己去找媒婆,不能等。她不觉得父母能给她什么好的安排。

说句实话,如果这具身体要不是这么好看,身体也不好,她不会走这条路。但是这具身体真的好看。好看就是资本。她觉得能找个不错的人结婚。不要觉得她市侩,她上辈子就是长得太普通了,不然她肯定更市侩,有苦硬吃才傻。沈晚吃过早饭,面色如常地对王秀英说:“妈,我好多了,今天去学校。”

王秀英正为昨夜争吵心烦,只嗯了一声,没多问。

十二岁的沈卫民喝下最后一口粥,擦了下嘴:“妈,我也去上学。”说完放下碗就追上走出家门的沈晚。

》》》继续看书《《《
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